为保证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生物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生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生物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是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生物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而设立的。
生物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具体要求如下:①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②掌握所从事生物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该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实施、研究、开发及管理等能力。③掌握一门外国语,可以熟练地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
三、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工程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① 课程学习应选择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②工程实践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工程实践。③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四、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遵循先进性、灵活性、复合性、技术性和创新性五个基本原则。
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程等。
学分要求: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要求不少于3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除公共基础课外,原则上根据各自的专业背景及需求在导师的指导下选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学位课程学分总和不得低于19学分;选修课程至少3门总和1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按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五、必修环节
生物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工程实践与学术交流。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得少于5学分。
必修 |
开题报告 |
2 |
共5学分 |
中期报告 |
2 | ||
工程实践与学术交流 |
1 |
1. 开题报告
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进度安排等。开题报告由培养单位组织,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中期完成。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需经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应由3位以上(含3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
2. 中期考核
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考查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研究状况。由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若不通过,限期完成修改,重新考查。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生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需经专家组考查,专家组应由3位以上(含3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
3. 工程实践与学术交流
生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参加工程实践活动,不得少于半年。
六、学位论文
生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技术背景,论文的内容可以是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或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① 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是否具有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具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② 生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③ 论文评阅应聘请3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其中至少有一位园外同行专家。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者,3-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④学位论文要求和答辩的具体条件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我园学位评定委员会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附则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10年6月11日起执行。